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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关于《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10-20 16:5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905/2017-00238
发文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0-2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城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城市,乡镇,环卫
文件链接
内容概述
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关于《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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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有效解决建筑垃圾围城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两个《实施意见》)。现对两个《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下一步的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制定两个《实施意见》的背景及依据

  (一)制定背景。

  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的有效方法,是解决我市垃圾出路问题的根本手段。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文件,对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根据相关要求,结合现状实际,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统筹协调、全盘谋划,确定今后几年生活垃圾分类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近几年来,我市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建筑垃圾日益增多,建筑垃圾处置形势较为严峻。同时,由于土地资源稀缺的客观原因,现有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当前城镇发展的增长速度,亟需对现有处置管理方式进一步改善,促进源头减量化、利用资源化,切实提高我市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水平,提升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水平。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我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市建筑垃圾处置的指导思想、基础原则、工作目标和管理要求。

  (二)主要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工作)方案》,通过总结试点经验、学习先进理念和广泛征求意见,起草制订了《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意见》。

  根据《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在对我市建筑工地、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工作推进中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判,充分学习和借鉴先进城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起草制订。

  二、两个《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生活垃圾分类

  我市将按照“统筹规划、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全面推广垃圾分类工作。第一,居住区(含镇村地区),将按照“三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标准和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第二,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和生活、生产区域,同样按照“三分类”的标准和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产生餐厨垃圾的,须单独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第三,餐饮企业、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蔬菜基地等产生餐厨(易腐)垃圾的单位,须自行单独设置餐厨(易腐)垃圾收集容器。第四,千人以上、餐厨垃圾产生规模较大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医院、工厂等企事业单位,必须自行建设小型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大型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蔬菜基地等易腐垃圾产生规模较大的单位,必须自行建设小型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到2020年,我市市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70%。

  (二)建筑垃圾处置管理

  按照“合理布局、全纳处置”的目标,规划建设包括建筑渣土、装修垃圾在内的建筑垃圾中转、消纳处置场所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着力形成城区与外围区域建筑垃圾处置资源共享的格局。建立联控共管机制,完善执法保障制度,实施全程许可控制,从而构建“全程许可管理、综合资源利用、统一平衡消纳”的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从加强领导、立法保障、资源利用和联控联管四个方面对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明确了工作要求。

  三、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1、生活垃圾分类。一是设置垃圾分类容器。结合地方实际,贯彻城乡一体化原则,在居住区、公共场所、单位内部设置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容器。二是加大宣传和指导。因势利导,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居民、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引导和指导力度,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投放率。三是完善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梳理并确认对各类垃圾的收运要求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快建设餐厨(易腐)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可回收物”的收运处置,推动“有害垃圾”市场化收运处置模式。四是推动终端处置建设。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餐厨(易腐)垃圾等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家庭源危险废物分拣贮存设施建设,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2、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一是完善终端处置场所布局。明确各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利用两年时间,规划建设3处建筑渣土消纳场和5处装修垃圾消纳场。二是规范建筑渣土(拆迁垃圾)管理。严格执行《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许可和数字化管理,进一步规范运输市场。加强对建筑渣土(拆迁垃圾)从源头到运输,再到处置场所的全过程监管,形成运输处置过程的管理闭环。三是完善装修垃圾监管。做好临时堆放网点和区属转运场所建设,落实环卫专运机制,依法从严查处擅自将装修垃圾委托给非专运单位承运、乱偷倒装修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强化工地源头管理。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加强工地现场管理。五是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市、区联动,多部门联手,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偷倒垃圾、擅自运输、不按规定线路运输、不封闭运输、抛洒滴漏、超载超限、擅自加高厢栏板、卫星定位系统运行不正常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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