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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1 16:2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905/2019-00089
发文日期
2019-01-18
公开日期
2019-01-21
文件编号
锡城管发〔2019〕1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城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城市,乡镇,通知
文件下载
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停放管理的通知

各区(经开区)城管局:

  为促进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停放,根据无锡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8﹞87号)、《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以创建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为引领,以规范共享单车运行秩序为重点,按照“企业主责、属地监管、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的原则,着力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

 

  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实行属地为主、企业主责、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的责任机制。

  1.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实施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

  2.各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实施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

  3.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是共享单车投放和经营管理主体,承担对本企业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主体责任,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遵守维护城市公共秩序。

  (二)进一步明确停放要求

  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实行正负面清单式管理,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划设自行车停放区域,实施有序停放,其他区域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1.共享单车的投放与停放:不得占用城市绿道;不得占用盲道和无障碍设施;不得阻塞人行通道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占用公交站台候车区域;不得占用地铁出入口;不得占用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不得占用在已设置停车区之外区域;不得将公共通道或公共场地变成共享单车的临时集散地;不得利用车身做广告。

  2.城市主次干道、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周边等有条件的场所,可视情施划配套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规范车辆停放,设置要求详见《无锡市市区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附件1)。

  3.督促共享单车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禁投区域、禁停路段。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采取技术手段和人员运维方式做好运维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科学管理

  1.建立共享单车监管信息管理系统,纳入无锡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系统。督促各共享单车运营平台实时受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置政府部门通知、市民举报乱停放车辆问题。

  2.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类问题纳入数字城管采集范围,对发现的问题由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下派至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自行整改,并将问题通知所在区城管部门实行实时跟踪监管。

  3.按照总量控制,标识管理的要求,督促各共享单车运营单位严格按核准的车辆投放数量,进行标识管理,服务市民出行需求。

  4.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督促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做好所属投放车辆的日常维护和停放秩序管理工作,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日常巡回维护管理,确保车辆分布合理,防止聚集拥塞,过量停放,维护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

  5.落实日常纠错机制。针对共享单车存在的问题,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迅速反应,在得到信息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6.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建立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应急保障处置预案,落实人员、设备等,确保重点时期的出行安全。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车辆清运完毕的,由属地作为应急处置,处置费用由运营企业承担。

  7.强化监督。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设立本地服务公开电话,及时受理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发现、制止、纠正各类共享单车不文明的停放行为。

  8、加大查处力度。对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加强监管,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及时纠正问题,对违规行为提出警告,警告无效,依法进行查处。

  三、强化考核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的检查考核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发布考核通报。考核评价按《无锡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考核评价办法》(附件2)实施。

  各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的检查考核工作,健全监管考核机制,考核情况及时报送市级城市管理部门。

  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红黑榜制,考核情况纳入企业诚信系统。

  附件:1.无锡市市区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13附1无锡市中心城区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docx

   2.无锡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考核评价办法13附2无锡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考核评价办法.docx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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