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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从严查处疫情防控期间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07 12:4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洁净城市市容环境,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依法从严查处城市管理违法行为通告如下:

  一、从严查处农贸市场周边、城市道路、公共场地等场所擅自摆摊设点、店外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从严查处流动摊点野生动物及活禽宰杀、交易,以及其他涉及食材加工销售等易产生环境卫生问题的行为。

  三、从严查处违法处置废弃口罩、垃圾桶等环卫设施保洁、消杀不到位及其他脏乱差问题。

  四、从严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单位运维管理不到位及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从严查处危害车站、市(商)场、医院周边等重点防控区域公共环境卫生等行为。

  六、从严查处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

  疫情防控期间,市、区、街道(镇)三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加大上述违法行为的巡查督查力度,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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