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案2)
发布时间:2020-02-18 15:4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905/2020-00041
- 发文日期
- 2019-06-27
- 公开日期
- 2020-02-18
- 文件编号
- 1800104014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 体裁
- 决定
- 关键词
- 案件,处罚,行政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城乡规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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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于2016年3月开工建设的精品二手展厅建筑面积6303.24平方米,为一层(局部二层);二手车大棚建筑面积9062.56平方米,为一层,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的行为。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于2019年6月27日作出罚款人民币贰拾柒万柒仟玖佰伍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