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锡城执罚决[2024]7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0 14:1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905/2024-00477
- 生成日期
- 2024-07-05
- 公开日期
- 2024-07-10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江阴市万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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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负责无锡市惠山区S342与钱洛路交叉口东南侧无锡云上四季项目二期土石方工程的施工,2024年3月18日当事人在未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情况下,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交给无锡乾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的重型自卸货车进行出运,共3车次,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于2024年7月5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