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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锡城执罚决〔2024〕4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5 15:1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905/2024-00515
生成日期
2024-07-15
公开日期
2024-07-15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效力状况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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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新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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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9年10月开工在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昌路15厂区内建设一处一层钢结构厂房,2019年12月完工并投入使用,总面积为1006.44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于2024年7月15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零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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