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锡城执罚决〔2024〕4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5 15:1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905/2024-00515
- 生成日期
- 2024-07-15
- 公开日期
- 2024-07-15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无锡新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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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9年10月开工在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昌路15厂区内建设一处一层钢结构厂房,2019年12月完工并投入使用,总面积为1006.44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于2024年7月15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零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