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锡城执罚决〔2024〕32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7 09:3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905/2025-00156
- 发文日期
- 2025-03-14
- 公开日期
- 2025-03-1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 体裁
- 决定
- 关键词
- 案件,处罚,行政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金翔食品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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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于2017年2月开工,在无锡市新吴区硕放镇娄金村中通路南侧地块厂区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建设一处一至三层的改建厂房,改建厂房长度由规划批准的91.9米减少至86.09米,宽度由规划批准的37.8米扩建至40.56米,高度不变,总建筑面积共计6448.63平方米,违反了《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于2025年3月14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351356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