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4 16:1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二十五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全过程管理制度。督察发现,无锡市和所辖各市(区)均未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城管部门牵头作用发挥不充分,住建、交通等有关部门联动不健全。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江阴、宜兴市委、市政府。
验收单位
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园林局。
四、整改目标
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健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五、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规划7月份启动编制,9月底前完成征求意见、论证和修改工作,在10月底前出台实施。
(二)市住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定期向市城管部门提供在建工程项目底册清单,市城管局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建立各类工地行政指导服务和长效监管机制的工作方案》,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市城管部门联合公安交警、交通执法部门加强对工程车辆运输执法整治,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运输处置执法联动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无锡市、江阴市、宜兴市人民政府已分别发布实施《无锡市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江阴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宜兴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
(二)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完善建筑垃圾监管体系。市城管局会同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园林局建立在建工程项目底册清单报送机制,摸清掌握建筑垃圾产生量;市城管局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建立各类工地行政指导服务和长效监管机制的工作方案》,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市城管部门联合公安交警、交通执法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运输处置执法联动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加强对工程车辆运输执法整治。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7日)向无锡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0—85857225
电子邮箱:wxcgjhwc@126.com。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