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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锡经城执罚决〔2025〕27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28 09:1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905/2025-00385
发文日期
2025-05-25
公开日期
2024-05-2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体裁
决定
关键词
案件,处罚,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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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胡起云、颜碧君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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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胡起云、颜碧君在万科城市花园二区88-1101房屋主体11层西侧、北侧及南侧外扩一层砖混结构(部分钢结构)建筑物,房屋主体12层北侧外扩一层砖混结构(部分钢结构)建筑物,于2022年5月开工建造,现已建造完毕,总建筑面积为70.26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于2025年5月25日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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