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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6-02-24 15:3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905/2016-00005
发文日期
2016-02-24
公开日期
2016-02-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城市,乡镇,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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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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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规划、计划。

   2.负责全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环境卫生业务管理工作;承担环卫作业招投标市场管理职责;承担环卫设施拆除、建筑垃圾处置、环卫作业许可的管理职责。

  3.负责受理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协调有关重大事项,组织全市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4.研究拟订全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户外广告设施和公共空间资源的有偿出让。

  5.参与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临时堆物的管理;负责市区机动车辆清洗点的监督管理;参与市区主干道两侧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和新建住宅小区的综合性验收工作。

  6.负责政府性投资公共停车泊位的监督管理。

  7.承担城市管理考评、达标、创建工作。

  8.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责;承担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职责。

  9.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10.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1.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投诉受理中心、信息处)、政治工作处、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执法管理处、市容环境管理处、户外广告管理处、公共停车泊位管理处、环卫行政管理处。另设机关党委、派驻纪检组和监察室。

  2.下属单位: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无锡环境卫生管理处、无锡市特种固废处置管理中心。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2016年城市管理工作总体目标和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为总纲,以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深化数字城管系统运用为重点,突出长效监管,努力破解难点,促进市容管理常态化,不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

  1.贯彻落实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城管体制机制。

  一是顺应改革方向。按照中央、省、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和任务,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研究,设定课题调研,推动体制改革各项精神有效贯彻落实到位。结合我市行政区划调整,指导各区调整城市管理体制,构建一套既有利于调动属地管理积极性、又有利于队伍条线管理权威性的新模式,形成统一的城市管理体制和格局,为开展好城市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调整考评体系。围绕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科学合理调整城市管理绩效考评体系,打破固有模式和形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监督力量的第三方监督检查作用,强化考评的针对性、有效性,使考评成绩市与区信息对应,并与实际工作成效相匹配。加大考评结果的应用力度,除定期公布考评成绩并与核拨年度工作经费补贴相挂钩外,在年终对各被考评单位形成工作绩效的评估报告,抄送同级政府或组织部门,建议作为对被考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年度考核的依据。三是加强立法立策。适时对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等现行城市管理法规、规章进行修改。按照依法、规范、公平的原则,确定违法建设查处中的工程造价。根据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改立情况,重新制作编印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汇编和执法一本通等材料,为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开展日常工作提供便利和依据。

  2.加大强本固基建设力度,提升执法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继续以城管队伍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从硬件装备、组织建设、公共服务、工作效能、内部管理等方面入手,由大队层面向中队层面,全面推进公共服务规范,进一步提升队伍形象。狠抓队伍培训,继续组织开展分类别、多元化的城管队员及管理骨干的集中培训活动,提高队伍综合素质。组织基层队伍的互动交流,通过相互观摩学习、岗位技能比赛、体育活动竞赛等多种形式,既进一步增强各级城管队伍的合力,又培养锻炼一批岗位业务能手,提高战斗力。加强规范化建设考核,进一步修改完善考评办法,并加大日常指导、督查力度,着力提升各级城管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通过各项举措,培育全市3-5个中队跨入省级先进集体行列。二是规范行政许可。贯彻简政放权要求,调整下放或委托各区行使店招牌匾、空飘气模等临时性广告设施和临时文化、商业活动的行政许可,进一步推动属地管理权责统一。推行网上行政许可,积极推动行政许可网络化、业务处理规范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确立“宽审严管”原则,建立完善行政许可监督问责制度,狠抓许可职能履行和许可后的监管等重要环节,避免许可事权下放、审批流程简化后带来的监管风险。三是理顺队伍关系。积极履行市级执法队伍的查案、监督职能,强化市级对区级的指导、支撑作用,形成市、区两级执法队伍在工作上互动、职能上互补、信息上互通、执法上互助的良好机制。加强与属地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勤联动,努力推进纪检监察、效能督查等体制机制的调整完善,切实加大市对区执法队伍的督查监察。四是狠抓执法效能。从市级层面抓起,自上而下,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网上报备管理,定期开展全系统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严、程序不到位、工作不力等方面问题。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和案件指定办理制度等措施,督促各级城管执法队伍依法履行职能。进一步强化法制监督的纠错功能,通过行政复议建议书和其他法制监督手段,及时纠正具体行政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和瑕疵,促进各级城管部门依法办事。

  3.争创省级优秀管理城市,凸显示范创建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争创“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抽调全系统骨干同志,搭建专门工作班子,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力度,并以此作为锻炼考察干部工作能力的重要平台。二是有序推进工作。按照省优秀管理城市的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分解落实各项创建目标、任务和责任,集各单位之能,举全系统之力,全面有序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积极发挥市城管办和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建立例会、会商、督查、考核等各项机制,形成市与区、成员单位间齐抓共管的合力。全面排查梳理,争取资金保障,推动各创建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创建优秀管理城市提供有力的硬件保障。倡导推进改造出新,继续加强主要道路包装出新、背街小巷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以抓改造促亮点,提升创建水平。三是突出示范引路。全面加强省级城市管理示范道路、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注重选点申报环节,确保申报的社区或道路管理要素齐全、符合创建标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创建投入、提高争创水平,形成示范创建项目在基础设施硬件和日常管理软件等环节的同步实施、同步提升,为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打好基础、提供经验。

  4.持续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城市市容面貌。

  一是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接续工作。按照省统一部署,以前三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为基础,制定完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接续方案,明确2016-2017年整治目标和具体任务,全面推进接续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二是大力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对显见性市容问题,不定期组织专项整治,稳步提升市容环境。针对偷倒乱倒建筑装潢垃圾,坚持“先疏后堵”原则,进一步完善建筑装潢垃圾收运处置管理体系,在建设大型消纳场的基础上,落实人盯技防、部门联动等查处措施,确保从源头产生—中间收运—处置利用等各环节有效运作与监管。针对违法建设,推动制订出台违法建设整治查处办法,全面加大防控整治和查处拆除力度。三是强化户外广告设施规范管理。按照“新旧并举”原则,延伸推进新建、改建商业项目户外广告提前规划设计。协同相关部门修编《无锡市户外广告阵地设施设置规划》,同时推动各区做好区域性详细规划。健全户外广告管理规范,通过完善管理意见、出台监管办法等措施,突破沿街滚动字幕屏、全彩LED屏等自设性广告设施管理瓶颈。深化户外广告市场化运作出让管理,依托户外广告规划,有效拓展和储备户外广告空间资源,全面推进各区户外广告公开出让工作。四是加强公共停车资源管理。对政府性投资公共停车资源,进一步理顺管理事权,实现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全面普查摸清点位,与有关部门一同研究制订专项规划,调整市区收益分成,并试点实施停车泊位管理的市场化运作。积极探索智能停车收费项目建设,推进智能停车收费平台与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的数据对接,在方便市民查询的同时,引导市民规范停车。

  5.完善环卫管理体系建设,增强作业服务能力。

  一是提升垃圾处置能力。积极推动锡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复工,突破生活垃圾处置瓶颈。指导督促相关投资主体,完成桃花山垃圾填埋场技改工程和气体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规划建设。推进锡山区、惠山区大中型转运站建设,解决生活垃圾区域集约化中转问题。对现行转运站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和中期大修,逐步对收运设施进行更新换代,同时,配套对垃圾收集车辆、收集桶等设备实行专业化、系统化管理,解决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二是深化垃圾分类试点。继续实施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在适合的地区,积极推广配套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通过因地制宜、就地处置,提高实用率。三是加强环卫规划编制。科学编制“十三五”环卫专项规划,为今后五年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立目标、方法和途径。以此为基础,结合阶段性重点,编制建筑垃圾处理规划,深化资源化利用,力争新建投用1-2处容量10万方以上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所。根据城市发展,编制“城市公厕建设与管理规划”,实施市区公共厕所新改建工作,满足市民群众需求。

  6.发挥数字城管系统作用,履行长效监管职能。

  一是提升运行质量。在建立健全市、区两级数字城管指挥协调工作机构和一、二级平台运行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和处置规范,优化流程,缩短周期,做到“提速、增效”,确保各类问题流转畅通、处置到位。2016年要重点解决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件类问题。进一步加强与责任部门(单位)的业务协调与沟通,建立定期例会、工作通报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各类疑难问题。进一步加强对信息采集队伍、各级责任单位业务人员的培训、督查和技能考核,提高操作业务能力。二是健全考评体系。制订一级平台对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等二级平台的考核办法和考评细则,并将数字城管综合考核与城市管理绩效考评接轨,吸引群众参与,实现考评的全覆盖。强化市级平台数据统计和绩效分析,为城市管理动态评估提供数据支持,为城市管理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三是挖掘平台资源。进一步拓展完善系统功能,延伸开发APP移动操作端软件,努力将市数字城管系统建成集指挥协调、监督考核、资源共享、业务管理、公共服务、应急处置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促进各成员单位合作共赢。

  7.加强城管部门自身建设,提升政风行风水平。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党内重要法规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广大干部群众思想底线。健全各级城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自律承诺书。突出党风廉政监督考核和结果应用,对照“十条禁令”及作风纪律各项规定,通过明查暗访、提醒谈话等形式,强化执纪问责,确保各项制度落实。以党组织建设为基础,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和“党日”活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大力弘扬城管文化。以绩效考评为基础,以日常工作为重点,组织在全系统开展系列评先评优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中流血流泪的职工予以慰问。通过树立典型、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干部队员的职业荣誉感。围绕重点工作,进一步发挥工、青、妇等组织作用,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和竞技体育比赛,既营造出浓浓的城管文化氛围,又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三是加强宣传互动。抓牢传统媒体阵地,围绕宣传主题,精心组织策划,通过制作推出卡通、纪实等各类短片,提升宣传效果。建强新兴媒体阵地,充分利用围挡、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向全社会大力推送“无锡城管”微信公众号,同时,强化其互动服务功能定位,通过推出“不满意”评选活动,既吸引广大网民踊跃参与,又有力督促各级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市区联动,拓展宣传渠道,通过开展“记者走城管”、“百姓话城管”互动,开辟城管课堂,举行普法宣传等活动,利用专业视角,体验城管工作,挖掘城管亮点,不断扩大城市管理工作影响面。四是解决信访投诉。结合局长接待日等接访机制,推行市、区两级城管部门领导共同接访的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适时推行全系统集中定期大接访活动,进一步提升疑难信访投诉案件的处置效率。全力推进投诉受理处理标准化服务,强化对重点和疑难问题的明查暗访,以此督促各级城管部门履职尽责,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此外,要加强安全生产和保密等日常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和泄密等责任性事件。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依据《关于编制2016年市本级预算的通知》(锡政办发[2015]136号)、《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市本级专项资金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锡政发[2015]245号)、《关于全面做好2016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论证工作的通知》实施。

  部门运转预算按照“2016年市级运转类经费预算政策汇编”之“人员政策”、“支出政策”、“其他政策”的相关定额、标准测算。

  部门专项预算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锡委发〔2007〕36号)、《关于调整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的通知》(锡委办发[2012]14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社区背街小巷环卫保洁管理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12]45号)、《无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无锡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82号)、《无锡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市政府令第134号)、《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政办发[2013]121号)、《2016年无锡市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评意见》(锡城管委发[2016]1号)等规定的城管、执法工作目标、要求预事、预钱。2016年环卫设施建设维护专项30416.12万元、停车泊位城市资源收入运作专项1059万元、户外广告城市资源收入运作专项2170万元、城市管理与执法专项5330.4万元。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见附件。各表说明如下。

  (一)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市财政局年初预算批复填列。

  1.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主要是教育收费等)。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债务资金、其他收入。

  2.支出预算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留机动填列。

  ①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②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运转性项目、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安排数。

  ③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三)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基本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应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的一般公共预算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应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的基本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基本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三、2016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无锡市城市管理局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无锡市城市管理局机关、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无锡环境卫生管理处、无锡市特种固废处置管理中心等四家单位的收入和支出。2016年度收支总预算为40523.66万元。其中:

  (一)收入预算

  1.税收财力29599.6万元,其中:一般税收财力1043.08万元,税收财力专项28556.52万元;

  2.办案经费405.06万元;

  3.非税财力10419万元,其中:(1)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8619万元,主要是城镇垃圾处理费、户外广告城市资源、政府投资公共停车泊位城市资源收入;(2)财政专户管理1800万元,主要是生活垃圾转运设施代建资金收入;

  4. 经营收入100万元,主要是无锡市特种固废处置管理中心渣土处置费收入。

  (二)支出预算

  1.医疗卫生支出255.94万元;

  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9884.0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383.65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1.医疗卫生支出255.9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统筹费单位承担部分。

  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9884.0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市城管执法支队、市环卫处和固废中心开展城管执法、环卫保洁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83.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情况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94.25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29.84万元,降幅13.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1.35万元,公务接待费9.68万元,公务用车费173.22万元。由于2016年初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财政预算统一收回无锡市城市管理局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指标54.97万元,因此实际公务用车费预算118.25万元。如考虑该因素, 2016年度实际“三公”经费预算139.28万元,下降37.85%。此外,会议费预算30.5万元,培训费预算53.89万元。(详见附表)

  基本定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等支出;培训费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附件:2016年无锡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16年无锡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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