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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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4006905/2017-00035
- 发文日期
- 2017-03-10
- 公开日期
- 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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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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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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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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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乡镇,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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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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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城市管理局 2017 年度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规划、计划。
2.负责全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环境卫生业务管理工作;承担环卫作业招投标市场管理职责;承担环卫设施拆除、建筑垃圾处置、环卫作业许可的管理职责。
3.负责受理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协调有关重大事项,组织全市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4.研究拟订全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户外广告设施和公共空间资源的有偿出让。
5.参与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临时堆物的管理;负责市区机动车辆清洗点的监督管理;参与市区主干道两侧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和新建住宅小区的综合性验收工作。
6.负责政府性投资公共停车泊位的监督管理。
7.承担城市管理考评、达标、创建工作。
8.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责;承担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职责。
9.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10.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1.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投诉受理中心、信息处)、政治工作处、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执法管理处、市容环境管理处、户外广告管理处、公共停车泊位管理处、环卫行政管理处。另设机关党委、派驻纪检组和监察室。
2.下属单位: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无锡环境卫生管理处、无锡市特种固废处置管理中心。
( 三) 2017 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 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年,是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 2017 年城市管理工作总体目标和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十三五”规划,融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攻克市容顽疾,推进环卫垃圾处置设施和收运体系建设,提高数字城管标准化、智慧化运行水平,巩固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成果,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提供坚实保障。
2017 年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任务是:
(一)顺应执法体制改革,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推动各项改革精神贯彻落实到位,指导各区建立统一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网络。进一步完善城管绩效考评内容和考评方式,提高考评奖补资金运用效率,全面提升城管工作执行力。二是推进城管立法立策。出台《无锡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将《无锡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列入立法计划并启动立法调研。三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依托许可报备平台,设置事后监管反馈栏目,加强对许可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开发行政许可网上报备平台,建立与市行权网、各区行权网的数据连接。四是优化执法效能监督。优化城管行政执法网上办案系统,全系统行政处罚统一平台办理,并实现和上级平台对接。发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监管体系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立案报备、督查督办、指定管辖、案件移送等监管制度。
(二)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攻克城市市容顽疾。
一是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围绕省对我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接续整治。持续开展攻坚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农贸市场周边秩序、占道经营、乱设广告、道板违停和在主次干道、新村小区露天烧烤(夜排档)等市容
秩序问题。二是查处偷倒建筑装潢垃圾。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联动,持续开展强有力的执法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偷倒违法行为蔓延的势头。会同物业企业加强对居民装修垃圾的源头管控,鼓励社会力量举报偷倒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整治氛围。推动建设分散或集中式的建筑垃圾转运站和终端处置消纳场所。三是清查建成区违法建设。明确和强化违法建设查处责任,分类制订和优化查处拆除办法,研究出台适用在建违法建设快速处置的地方性法规。 2017 年查处的积存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上报总量的50%。
(三)推进收运体系建设,提高垃圾处置能力。
一是确保锡东电厂复工投运。按照“最优的工艺、最好的设备、最高的标准”要求,确保电厂复工建设平稳顺利、按期点火。分步实施各区环卫转运车辆、箱体更新以及大型转运站的提标改造工程,形成与锡东电厂相匹配的现代化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二是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根据 “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的要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处置,确保年度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套覆盖率达25%。完成建筑垃圾处理规划,在锡山、惠山区建设大容量的渣土消纳场所,在锡山、惠山、滨湖、新吴区建设装修垃圾填埋场。三是加快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建设。按照“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的原则,启动大型处理厂和分散处理点的设施建设。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的许可管理工作,明确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和履约保证等事项。四是推进飞灰处置设施布点。改造桃花山填埋场污泥潭作为临时填埋库区,解决近期锡东、惠联、益多三家电厂的飞灰处置。综合平衡市区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布局,在惠山和锡山区选址分别建设飞灰永久填埋场,实现对飞灰的规范处置。
(四)升级数字城管平台,完善城管长效机制。
一是升级“数字城管”平台。推动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机构设置,加快推进数字城管二期升级(智慧城管)建设。协调各级城管部门共建数字城管大数据平台,完成停车管理、执法管理等业务子系统的开发和对接,实现对各类数据的智能化分析和挖掘,促进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和信息化。二是完成区级平台达标验收。制定下发区级数字城管系统项目验收标准,年内完成对区级数字平台的达标验收。完善数字城管业务标准和考核体系,简化处置流程,缩短处置时限,确保案件处置流转顺畅。三是提高网格化管理质量。将“网格化”巡查监管引入城管队员的“五定”责任考核,明确网格职责,优化勤务模式。将户外广告、环卫设施、停车秩序、市容秩序等各类部事件的管理纳入“网格化”巡查管理范围,并利用大数据平台和手机APP 客户端软件,实现各类信息数据的智能化推送和日常采集更新。四是提高户外广告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新(改)建区域户外广告和店招标识提前规划设计和按规设置工作,优化城市视觉空间。加快区域性户外广告详规的编制和修订,加强“五区一体”的户外广告空间资源出让管理,拓展户外广告空间资源储备。推动区域性户外广告详规的编制和修订,完善户外广告信息综合平台建设。提高各区“三乱”保洁市场化运作水平。五是推进示范亮点创建。完成 22 条背街小巷的环境整治。指导各区选取主要道路围绕洁化、绿化、美化、亮化及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等方面实施整体“包装出新”。全面加强省级城市管理示范路、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坚持政府性投资公共停车泊位“六统一”管理,推广电子物联收费管理方式,与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的数据对接,引导市民规范停车。
(五)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一是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按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统一全市城管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加强基层站所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城管队伍向服务型管理和前置管理模式转型。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向街道中队延伸,做到 100%全覆盖。二是开展“强、转、塑”专项行动。倡导“ 721”工作法,让 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 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强化刚性考核,对全市城管大、中队长开展体能达标和业务技能过关测试。三是深化城管“三进”。进一步扩大城管“三进”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城管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利用信息化手段,将城管队员定岗、定人、定责、定时、定绩的“五定”责任信息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市民群众监督。四是推进城管文化建设。在全系统倡导践行“爱国爱城爱家,敬己敬人敬业”的无锡城管核心价值理念,树立“尊法、学法、执法、懂法、守法、用法、普法”的城管法治文化和“自尊、自信、爱岗、敬业”的城管职业文化。
(六)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梳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按照“从严治党”、 “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签订《 2017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评比。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二是提高投诉处理效率。推进投诉受理、处理标准化,强化对重点和疑难问题的明查暗访,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城管部门领导共同接访的工作制度,推行全系统集中定期大接访活动,针对疑难问题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提升疑难信访投诉案件的处置效率和质量。三是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强化 24 小时受理市容投诉服务,及时做好雨雪灾害性天气道路保障和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市容环卫保障任务。加强安全生产和保密等日常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和泄密等责任性事件的发生。四是加大城管宣传力度。增加城管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等方式,广泛听取民意,宣传城管工作成效,提升城管形象。加强与市民群众的互动, 在做好电视、报纸专栏专版的同时,运用“双微”平台、户外 LED 屏、地铁和公交移动电视、网易无锡、智慧无锡公益 APP 等新传媒,以城管解民生为主线,进一步贴近市民百姓的日常生活,积极争取市民群众的依赖与支持。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 2017 年市本级预算 和2017-2019 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锡政办发〔 2016〕138 号) 的要求,按照“完整透明、公平绩效、统筹平衡、厉行节约”的编制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城管业务的实际情况,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勤俭办事,进一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不断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 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7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各表说明如下:
(一) 2016 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2017 年度无锡市城市管理局收支预算总表中包含了无锡市城市管理局机关、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无锡环境卫生管理处、无锡市特种固废处置管理中心等四家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无锡市城市管理局 2017 年度收支总预算为 61186.15 万元。其中:
1、收入预算
①财政拨款 59698.1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198.15 万元,比上年 38623.66 万元增加 17574.49 万元,增长 45.50%,主要是环卫专项预算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 3500 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费),比上年 0 万元增加3500 万元,主要是环卫专项预算增加;
②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1388 万元(生活垃圾转运设施代建资金),比上年 1800 万元减少 412 万元,降低 22.89%,主要是生活垃圾转运设施代建资金减少;
③其他资金 100 万元(无锡市特种固废处置管理中心渣土处置费收入),和上年持平。
2、支出预算
①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13.98 万元,医疗卫生支出 85.08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59088.9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98.19 万元。支出预算增加主要是环卫专项预算增加。
②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 1548.82 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项目支出 59637.33 万元,比上年 38975.52万元增加 20661.81 万元,主要是环卫专项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7 年度无锡市城市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59698.15 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13.98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城管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经常性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 82.35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统筹费等单位承担部分。
3.城乡社区支出 57612.50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市城管执法支队、市环卫处和固废中心开展城管执法、环卫保洁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 389.31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三)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7 年无锡市城市管理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448.82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697.89 万元,占48.17%;商品和服务支出 106.43 万元,占 7.3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44.50 万元,占 44.48%。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429 万元,比上年 488.69万元 59.69 万元,主要是公务车保有量减少。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情况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 2017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 120.86万元,较 2016 年实际“三公”经费预算 139.28 万元减少18.42 万元下降 13.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19.2 万元,较 2016 年 11.35 万元增加 7.85 万元,主要是人数和时间增加;公务接待费 7.93 万元,较 2016 年 9.68 万元减少 1.83 万元,主要是压缩接待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73 万元,较 2016 年 118.25 万元减少 24.52 万元,主要是公务车保有量减少。此外,会议费预算 26.1 万元,较2016 年 30.5 万元减少 4.4 万元,主要是减少会议人次;培训费预算 58.6 万元,较 2016 年 53.89 万元增加 4.71 万元,主要是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增加。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 补助。
6、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
7、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7 年无锡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