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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9-17 10:0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905/2017-00170
发文日期
2017-09-17
公开日期
2017-09-1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城市,乡镇,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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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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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或参与
起草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面的地方性法
规、规章;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规划、计划。
(二)负责全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全
市环境卫生业务管理工作;承担环卫作业招投标市场管理职责;承
担环卫设施拆除、建筑垃圾处置、环卫作业许可的管理职责。
(三)负责受理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应
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协调有关重大事项,组织全市市容环境秩序专
项整治工作。
(四)研究拟订全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户外广告设
施和公共空间资源的有偿出让。
(五)参与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非永久性建
(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临时堆物的管理;负责市区机动车辆清洗
点的监督管理;参与市区主干道两侧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和新建住宅
小区的综合性验收工作。
(六)负责政府性投资公共停车泊位的监督管理。
(七)承担城市管理考评、达标、创建工作。
(八)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
理、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责;承
担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职责。
(九)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十)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包含了无锡市城市管理
局机关和下属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无锡环境卫生管理
处、无锡市特种固废处置管理中心 3 家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数
据。无锡市城市管理局为行政机关,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锡环境卫生管理处为全额拨款事
业单位,无锡市特种固废处置管理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三、 2016 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 年,在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
下,无锡市城管局以争创省优秀管理城市为主线,围绕城市管理各
项重点工作,全力以赴,落实责任,狠抓推进,着力提升城市市容
环境面貌和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全面完成了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1、优化完善城市管理机制,数字城管系统通过验收。我市数
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于 2015 年 4 月 1 日投入试运行, 2016 年 9 月 28
日正式通过了省级验收。至目前为止,我市的数字化城管系统已完
成呼叫受理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等九大子系统及其他业务拓展
系统的研发;将全市 1200 多条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划定为 951
个单元网格,并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组建 100 人第三方信息采集
队伍,全面实施信息采集整改和网格化巡查管理,巡查覆盖范围到
5 个区 47 个街道、 345.3 平方公里的区域。同时,我们按照部颁
标准,建立并完善了工作流程和绩效考评机制,促进了各类事部件
问题及时采集上报、及时处置反馈。据统计,自试运行以来,共采
集各类事部件信息 18 万条,下派案件 7.49 万件,处置 7.01 万件,
按期处置率 93.52% ,按期核查率 94.48% ,按期结案率 93.40%。
目前,数字化城管系统运行状态良好,基本符合各项指标要求。通
过数字城管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我市各类事部件问题处置速度明显
提升,市容市貌明显改善。
2、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按照
省、市统一部署,年初制定《无锡市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实施
方案》和《无锡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接续实施方案》,市政府
召开专题会议,下达了年度整治目标任务,围绕“创省优”、
“931”接续整治等重点内容,落实集中办公制度,积极协调各
区、各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列入我市年度目标任务的 2053 项整治项
目,狠抓推进城郊接合部、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户外广告管
理等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整治目标任务,确保了城市环境综合整
治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创优办作
用,积极对上争取,全面对接落实省整治办各项部署要求和调研检
查、示范验收等工作,提升了整治成效。
3、强化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市区环境面貌得到有效改善。以
人大农贸市场专题询问、 G20 峰会、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为契机,针
对市容薄弱环节,重点围绕占道经营、夜排档、门头店招、道板违
停、违法建设等方面,强化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全市共完成 120 家
农贸市场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取缔无证摊担 3.4664 万起,规范占
道行为 2.9037 万起,拆除各类违法建设 1658 处,面积 18.3 万平
方米(新增违法建设 1649 处,面积 17.85 万平方米),查处道板违
停 13.256 万起。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整治各类户外广告(灯
箱、撑牌)设施 2730 处,查处“三乱”违法广告通讯号码 989 台
次。开展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查处车辆抛撒滴漏、偷倒垃圾等
违法运输行为 854 起,清除卫生死角、无主垃圾 4.1435 万吨。开
展三轮机动车专项整治,查处以车设摊 7568 起,劝离占道停放、
设摊的三轮车 25119 辆,暂扣违法、违规三轮车 5248 辆。
4、狠抓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履职尽责能力科学规范。对《无
锡市城市建筑物和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无锡市市区
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无锡市市区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实施办法》
等三部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并对涉及城管部门的 5 个规
章和 72 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进一步梳理了城市管理工作开展
的具体依据,为城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奠定了基础。加大依法行政
监督力度,完善考评标准,并对各区违法建设查处、重点案件办理
等情况进行执法效能检查,今年以来,累计交办各区案件 17 件、
下达城管执法监督建议书 18 件、研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15 件。加
强行政处罚案件查处,市级积极履行自身 2 项执法职能,全年立案
查处案件 169 件、罚款金额 406.8114 万元,各区局和市支队累计
报备行政处罚案件 5426 件。加强基层行政许可工作检查,重点检
查许可率和许可后的监管,规范市级行政许可行为,市行政审批中
心城管局窗口共受理各类行政许可办件 1031 件,准予许可办件 943
件。加强各级队伍培训,组织机关领导干部、基层管理骨干、一线
执法队员,开展集中学习培训,提升个人法治和综合能力。
5、加强改造出新项目建设,城市形象品味不断提升。加强户
外广告规划设置管理,对城市新建区域户外广告,坚持提前规划设
计、规范设置,共计完成新建区域广告规划论证 18 项。全力推进
各区区域性户外广告详规编制工作和地铁轨道沿线广告规划,结合
市重大活动的开展,在全市 LED 显示屏投放公益广告 32 批次。深
化户外广告市场化运作,今年以来组织全市户外广告阵地(设施)
使用权拍卖成交额 4024 万元。加强背街小巷综合治理,全市共对
30 条背街小巷实施软硬件综合改造,预计年内全部整治到位。调整
了部分政府性投资公共停车泊位权属,全力推进收费票据统一,全
年公共停车泊位收费入库金额将达 1304.187 万元。同时,多次会
同相关部门就公共自行车进行调研,形成报告上报市政府,由市政
府明确了管理责任。
6、加强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环卫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在市委
市政府领导下,推动锡东垃圾焚烧发电厂启动复工。进一步扩大分
类试点,新增分类试点小区 21 个,全市分类试点小区累计达到 95
个,覆盖人口 24.5 万人,建成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超
过 10%。加强市管道路、区管道路、背街小巷环卫保洁质量监管,
强化检查考核,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年内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
机械化清扫率增至 90%(扣除人行道面积)。调整建筑垃圾收运处置
管理规范,加强装潢垃圾收运处置管理,有效规范装潢垃圾收运处
置行为。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面启动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全
市规划设置 11 处小型厨余垃圾处置设施,缓解垃圾处置压力。保
持建成区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率、无害化处理率 100%,市区全年共
计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 142.41 万吨,其中焚烧 64.67
万吨,填埋 77.74 万吨,处置粪便粪便 13.08 万吨。
7、践行为服务民宗旨,行业整体形象不断改善。全力支持配
合做好社会求助服务工作,市区两级实行 24 小时值班,据统计,
今年以来, 122 平台城管反馈率由不到 10%提升到 99.84%,群众满
意率由 82%提升到 91%,取得了明显成效。做好市容环境保障服务
工作,结合全市重大活动,共计下达保障令组织市容保障行动 44
次,同时,落实雨雪灾害性天气和大气污染预警应急响应,加大环
境卫生保障服务力度,确保了群众利益。制作并发放《城管服务指
南》,开展城管“三进”活动,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深
入市民群众,宣传城管法律法规。围绕 “传播—知晓”和“参与
—知晓”两个途径,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和载体,加强城管工作舆论
宣传,进一步加大了社会各级群体对城管工作的了解,增进了社群
沟通。
四、部门收支决算编制的相关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部门决
算管理制度》的通知(财库[2013]209 号、会计法、预算法等。
第二部分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本系统部门收入 32584.19 万元、支出 32584.19 万
元,比上年收、支各增加 4563.95 万元,增长 16.29%,主要是环卫
专项预算增加。(见公开 01 表)其中:
(一)收入 32584.19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31027.39 万元,比上年 26648.58 万元增加
4378.81 万元,增长 16.43%,主要是环卫专项预算收入增加。
2、事业收入 1556.80 万元,比上年 1371.66 万元增加 185.14
万元,增长 13.50%,主要是环卫专项预算收入增加。
(二)支出 32584.19 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55.94 万元,比上年 194.24 万
元增加 61.7 万元,增长 31.76%,主要是医疗保险基数增加。
2、节能环保支出 33.79 万元,比上年 0 万元增加 33.79 万
元,主要是省拨资金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 31845.87 万元,比上年 27472.1 万元增加
4373.77 万元,增长 15.92%,主要是环卫专项预算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 448.59 万元,比上年 344.55 万元增加
104.04 万元,增长 30.20%,主要是住房保障基数增加和比例提
高。
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2016 年度本系统部门决算本年收入 32584.19 万元,比上年
28020.24 万元增加 4563.95 万元,增长 16.29%,主要是环卫专项
预算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 31027.39 万元,比上年 26648.58
万元增加 4378.81 万元,占 95.22%;事业收入 1556.80 万元,比上
年 1371.66 万元增加 185.14 万元,占 4.78%。(见公开 02 表)
二、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2016 年度本系统部门决算本年支出 32584.19 万元,比上年
28020.24 万元增加 4563.95 万元,增长 16.29%,主要是环卫专项
预算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4425.7 万元,占 13.58%;项目支
出 28158.49 万元,占 86.42%。(见公开 03 表)
三、 2016 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 年度本系统部门本年财政拨款收入 31027.39 万元,比上
年 26648.58 万元增加 4378.81 万元,增长 16.43%,主要是经费标
准提高和环卫专项预算收入增加。 2016 年度本系统部门本年财政拨
款支出 31027.39 万元,比上年 26648.58 万元增加 4378.81 万元,
增长 16.43%,主要是经费标准提高和环卫专项预算收入增加。无上
年结转和本年结余(见公开 04 表)
四、 2016 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 年度本系统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
出。其中:基本支出 4272.70 万元,比上年 3786.82 万元增加
485.88 万元,主要是经费标准提高;项目支出 26754.69 万元,其
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26574.69 万元,比上年 22861.76 万元增加
3712.93 万元,主要是环卫专项预算支出增加。(见公开 05 表)
五、 2016 年度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 年度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分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
用经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 3735.35 万元,比上年 3092.24 万元
增加 643.11 万元,主要是经费标准提高;日常公用经费 537.35 万
元,比上年 694.58 万元减少 157.23 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见
公开 06 表)
六、 2016 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 年度本系统部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拨款收入 31027.39
万元,比上年 22878.59 万元增加 8148.8 万元,增长 35.62%,主要
是环卫专项预算收入增加及上年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770 万元。 2016 年度本系统部门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31027.39 万
元,比上年 22878.59 万元增加 8148.8 万元,增长 35.62%。
2016 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基本支出和项
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4272.70 万元,比上年 3786.82 万元增加
485.88 万元,主要是经费标准提高;项目支出 26754.69 万元,其
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26574.69 万元,比上年 19091.77 万元增加
7662.92 万元,主要是环卫专项预算支出增加及上年有政府性基金
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770 万元。(见公开 07 表)
七、 2016 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 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分人员经费
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 3735.35 万元,比上年
3092.24 万元增加 643.11 万元,主要是经费标准提高;日常公用经
费 537.35 万元,比上年 694.58 万元减少 157.23 万元,主要是厉
行节约。(见公开 08 表)
八、 2016 年度部门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
(一) 2016 年度部门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决
算情况
2016 年度本系统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 71.92 万元,比上年
67.76 万元增加 4.1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8.6 万元,有
4 人次出国(境),比上年增加 8.6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7.09 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 32 辆,比上年 63.97 万元减少 6.88
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 6.24 万元,接待外省市来锡
学习考察人员 32 批次、 886 人,比上年 3.79 万元增加 2.45 万元,
主要是接待人数增加。 2016 年度本系统全口径会议费支出 3.39 万
元,召开会议 6 次、参加会议 244 人次,比上年 6.89 万元减少 3.5
万元,主要是会议减少。 2016 年度本系统全口径培训费支出 53.79
万元,培训 33 个、参加培训 590 人次,比上年 49.84 万元增加
3.95 万元,主要是上级和有关部门培训增加。(见公开 09-1 表)
(二) 2016 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
训费决算情况
2016 年度本系统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66.35 万元,
比上年 65.32 万元增加 1.0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8.6
万元,有 4 人次出国(境),比上年增加 8.6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51.52 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 30 辆,比上年 61.53 万元减
少 10.01 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 6.24 万元,接待外
省市来锡学习考察人员 32 批次、 886 人,比上年 3.79 万元增加
2.45 万元,主要是接待人数增加。 2016 年度本系统全口径会议费
支出 3.39 万元,召开会议 6 次、参加会议 244 人次,比上年 6.89
万元减少 3.5 万元,主要是会议减少。 2016 年度本系统全口径培训
费支出 53.70 万元,培训 32 个、参加培训 589 人次,比上年 49.84
万元增加 3.86 万元,主要是上级和有关部门培训增加。(见公开
09-2 表)
九、 2016 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 年度本系统部门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
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元,年末结
转和结余 0 万元。上年度本系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770 万元,支出 3770 万元,为环卫专项预算。(见公开 10 表)
十、 2016 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 年度本系统部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61.13 万元,为局机关和城管执法支队运行支出。比上年 604.02
万元减少 142.89 万元,降低 23.66 %。主要原因是电费和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等降低。支出包括:办公费 16.4 万元、印刷费 0.67 万
元、水费 4.25 万元、电费 30.24 万元、邮电费 30.42 万元、物业
管理费 3.83 万元、差旅费 16.9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8.6 万
元、维修(护)费 26.58 万元、租赁费 13.32 万元、会议费 0.21
万元、培训费 8.77 万元、公务接待费 4.63 万元、专用材料费
26.22 万元、劳务费 34.58 万元、工会经费 25.17 万元、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18.79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91.57 万元。其他
商品和服务支出为执法支队聘用人员经费 169.78 万元、城镇垃圾
处理费 1.41 万元、党团活动费 1.12 万元、垃圾代运 1 万元、大厅
改造 4.3 万元、燃气费 1.06 万元、食堂用具等 12.9 万元。(见公
开 11 表)
十一、 2016 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6 年度本系统部门本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693.17 万元,其
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33.4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6259.75 万元,比上年 1603.78 万元增加
5035.39 万元,主要是环卫服务招标。(见公开 12 表)
第三部分 其他
2016 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有关财政政策,规
范、科学地编制单位部门预算,并严格按照部门预算下达指标执
行,做到收支平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体制的监督机制,按要求开
展进行清产核资工作,不断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
和要求购买设备;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控制“三公经费”开
支,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
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
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
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反映行
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提租补贴: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反映行政
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按房改政策规定标准向
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六、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
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 指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 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
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
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 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
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
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
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
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附件: 2016 年度无锡市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2016年度无锡市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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