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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2-24 15:3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905/2022-00961
发文日期
2022-02-21
公开日期
2022-02-24
文件编号
锡政办发〔2022〕1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城市,乡镇,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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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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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城建〔202158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建城管﹝2021152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一系列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持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推进美丽无锡建设、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科学施策,绿色发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体系和制度标准,综合运用法治、政策、技术、教育等手段,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保障体系。全面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要求,坚持源头减量,促进循环利用,推进减污降碳,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政府全面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建立市、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动工作体系。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城乡统筹,系统推进。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推进城市和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分流处置城市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大分流、细分类处理体系。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充分考虑城市和农村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加强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和可持续发展。

  ——科技支撑,示范引领。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调研和研发,转化应用先进技术和工艺,综合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快形成全过程管理系统,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科学化水平。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示范带头,引导各地、各单位先行先试,培育创新示范项目,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三)工作目标

  2022年底,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非建成区范围内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30%,农村自然村巷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江阴、宜兴市建成区范围内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非建成区范围内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30%,农村自然村巷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分别达到50%100%

  2023年底,市区非建成区范围内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江阴、宜兴市建成区范围内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非建成区范围内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江阴市农村自然村巷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

  2024年底,全市非建成区范围内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

  2025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实现100%覆盖,在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中力争进入第一档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基本建立,实现易腐垃圾生态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普遍养成;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居民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能力满足处理需求,大分流处理体系全面建立。

  二、科学建立分类体系

  (四)确定分类模式。全市城乡居民生活垃圾根据《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为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市(县)区居民小区采用定时定点投放、定人督导的工作模式。各地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规范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各市、区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区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五)实施源头减量。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可采取缴纳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限制或禁止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党政机关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全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邮政快递网点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推行同城快递包装材料重复利用。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上市,鼓励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提倡节约文明用餐,建立制止餐饮浪费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房,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机关管理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分类投放。根据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加快居民小区、单位、公共区域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在居民小区广泛使用互联网+自动回收设施。加快制订相关政策,可将装配式、可移动的垃圾分类收集亭(房)等小型设施纳入简易低风险项目清单中,简化规划许可程序,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的实际需求。分类投放设施应方便适用、生态环保,配备易腐垃圾破袋工具、照明、摄像头、洗手池、通风除臭、雨棚等装置。新建居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老旧小区改造时应同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新改建。切实加强分类投放设施维护管理,建立清洗、消杀等管理制度,确保设施整洁完好和污水进入污水管道。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物业及第三方运营公司等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的宣传和指导,实现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提高废玻璃、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的收集比例,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建立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独立收集系统,加强统一收集管理,逐步实现全量收集。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分类运输。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相匹配的运输网络,配足、配齐各类分类运输车辆,科学确定分类收运频次、时间和线路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居民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一日至少两清运、日产日清的要求,杜绝前分后混、混装混运等问题。合理布局并加快新(改)建一批居民厨余垃圾转运站,逐步完善全市厨余垃圾转运体系,同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大型化、智能化、综合型、环保型建设改造和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加强渗滤液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快更新老旧运输车辆及箱体,增配、更新的分类运输车辆推广使用无泄漏车型并设统一标识,从根本上减少抛洒滴漏现象的发生。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环卫车辆,推进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汽车。各市(县)、区至少配建1处大型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终端建设。以规划为引领,统筹推进各类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加快推进惠联、锡东等集中式居民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补齐居民厨余垃圾处理短板。农村易腐垃圾以街道(镇)内部消化为主,建设小型易腐垃圾处置设施,实行就地处置。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2022年投用惠山飞灰填埋场(二期),同步探索等离子熔融等先进技术在飞灰处置中的应用。加快全市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处置布点,2022年基本构建全市统筹、以市(县)、区为内循环模式的收运处置体系。探索有害垃圾区域统筹、类别统筹处理模式,有效利用现有危险废物处置体系和设施,实现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市政园林局、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资源利用。加强我市环太湖地区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农村易腐垃圾处理技术研究,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中应用的梗阻问题,推动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的资源化产品肥料化利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品交投网点建设两网融合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城乡地区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作用。推动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现应收尽收、再生利用。制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优先使用政策。(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养垃圾分类好习惯

  (十)引导群众参与。将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纳入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重要内容。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统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的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灵活运用各类引导机制,将居(村)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逐步加大生活垃圾乱投乱放行为的查处力度,定期组织专项执法检查,推动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依规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市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学校教育。以青少年为重点,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充分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和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深入开展分类,指尖到心间小手拉大手和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小区、进家庭等活动,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引导。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高校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相关选修课程。(市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团市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广社会服务。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鼓励产品生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和资源回收等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体系,主动为居(村)民提供上门收集大件垃圾预约服务。鼓励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端APP等技术手段,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产业发展。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和监督。(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城管局、大数据管理局、机关管理局、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建立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积极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全面客观报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在车站、机场、码头、地铁、公交、小区、公园、景区等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志或滚动播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片,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各市(县)、区建设至少一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加强行业培训,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十四)完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健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加强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垃圾分类等过程管理,减少废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加快编制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因地制宜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形成具有无锡特色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市城管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落实资金保障。各市(县)、区统筹安排预算,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的建设、运营和监管。落实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平稳有序做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划转征收工作,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管局、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大考核力度。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完善覆盖城市和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体系,综合采取专业督导、第三方评估、建立红黑榜、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落实情况、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类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等开展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城市管理示范市(县)区、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利于推动各市(县)区、街道(乡镇)履职尽责的考核机制。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职能部门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部门工作步调一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十七)强化责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市城管委统一调度协调。各级政府建立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统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督导和考核评估。制订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与各个环节主体的责任。建立健全市、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四级联动机制,发挥街道(乡镇)的实施主体作用强化长效管理考核,层层抓好落实。(市城管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健全协同机制。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构基层党组织、居(村)民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第三方运营公司、环卫企业、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市城管委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订各自行业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方案并推进实施,共同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社区,形成工作合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市民政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7203号)同时废止。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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