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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综执案罚决[2022]00200011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10 10:2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905/2023-00015
发文日期
2023-01-09
公开日期
2023-01-1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体裁
决定
关键词
案件,处罚,行政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无锡市梅村加油站有限公司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案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当事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03年11月开工在无锡市新吴区梅村泰伯大道258号公司内建造一处一层辅房、一处二层办公楼,2004年6月建设完成,总建筑面积604.55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于2023年1月9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玖仟陆佰零叁圆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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