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主体-无锡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6-13 10:4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行政检查主体- 无锡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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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名称 |
无锡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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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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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请按照说明1类别填写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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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受委托的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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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级 |
( 03 )请按照说明2类别填写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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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12320200466308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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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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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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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塘南一支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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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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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垂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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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中央垂直管理部门() |
否(√) |
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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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委托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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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委托组织名称:无锡市城市管理局 |
否() |
委托协议是否报备: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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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受委托)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
1.原2019版《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款 ;2024版已删除该条款内容,检查事项将由无锡市城管局与本单位签订委托协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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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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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员: 王艳丽 联系电话:85020703 |